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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5438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1-11-18
标题 收取餐费
内容 **学校还没到收取学生餐费的时间,现在提前十几天就开始收取,咨询是否合理?
回复人 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21-11-22
答复内容

    该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两周放假一次,实行配餐制。在进入下月前收取学生下月餐费(如9月1日开学,8月31日学生入学时收取学生9月份餐费)。本次学生返校为11月22日,下次放假时间为12月3日,因11月30日学生在校学习,班主任老师需上课,无法及时收取家长餐费,学校为了不给学生家长造成过多麻烦,故让学生11月22日入学时交了12月份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