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1276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16-02-20 |
标题 | 关于兴宁街大柳庄南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 | ||||
内容 | 最近大柳庄南私搭乱建成风,在2016年春节期间大肆建设,晚上施工,躲避检查,损害村民利益,损害城市形象,望有关部门严查! | ||||
回复人 | 宁晋县规划局 | 回复日期 | 2016-03-02 | ||
答复内容 |
您好,接到情况反映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摸排,具体情况如下:现我局已经对该违法建筑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自行拆除。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拆除力度,如逾期不自行拆除,我局将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联合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