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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1440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16-06-15
标题 外地户口迁入本地
内容 我媳妇是省内外地的,想把户口落户到宁晋,需要走什么手续和准备什么资料?
回复人 宁晋县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16-06-27
答复内容

您好!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

      需提供: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事人申请书。
      经与本人联系,本人系凤凰镇南留村村民,其媳妇的户口在保定,告知其需提供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事人申请书;即可通过省内一站式办公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