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信件编号 | 6423 | 类型 | 领导信箱 | 提交日期 | 2022-11-04 |
标题 | 不动产证 | ||||
内容 | 领导你好!请问阳光怡园1#楼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不动产证?谢谢! | ||||
回复人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日期 | 2022-11-09 | ||
答复内容 |
经查,阳光怡园小区被列入我县房地产遗留办证项目,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现分户登记正在逐步办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留言人可与开发商持以下资料到宁晋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共同申请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询问笔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有纸质的);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房屋需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原件);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资料提供齐全,我局会及时予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