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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310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4-10-13
标题 颐和明珠
内容 颐和明珠为什么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呢?这不是明着违反国家法律吗?住建局你们怎么看?
回复人 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晋县管理部 回复日期 2014-10-22
答复内容        颐和明珠小区负责人于2014年10月13日到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合作事宜,所需提交的资料也已准备完整,已报告邢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中心领导拟定于近期来我县实地查看项目与相关证件,现场查看通过后,经市中心贷审会通过后即可与该小区的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发放要求项目必须主体封顶,五证齐全,并经市中心同意后方可放款,这样做是为了防范职工贷款后不能及时交房的风险,因此,不是任何小区都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