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338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4-11-01 |
标题 | 宁柴幼儿园对面氧气罐装小作坊隐患大 | ||||
内容 | 晶龙大街邮局北面是宁柴幼儿园,幼儿园对面是一个氧气瓶罐装小作坊,距离幼儿园仅一道之隔,希望安监部门能够出面解决,还二百来名幼儿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 ||||
回复人 | 宁晋县安监局 | 回复日期 | 2014-11-26 | ||
答复内容 |
2014年11月10日,宁晋县安监局会同宁晋县质监局、城关镇政府对“宁柴幼儿园对面氧气瓶装小作坊隐患大,晶龙大街邮局北面是宁柴幼儿园,幼儿园对面是一个氧气罐装小作坊,距离幼儿园仅一道之隔,希望安监部门能够出面解决,还二百来名幼儿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宁柴幼儿园对面氧气罐装小作坊,名称为宁晋县彦云气体经销处,法人代表李建伟。该经销处主要从事氧气、乙炔零售经营。不进行氧气、乙炔充装。氧气由宁晋县石宁气体有限公司、乙炔由石家庄福利乙炔气厂购进,气瓶进行了有效年检。此经销处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调查中发现该经销处气瓶存放不规范,现场进行了整改。 二、同时告知宁晋县彦云气体经销处:储存区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50甁,距宁柴幼儿园要达到安全距离;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要符合安全距离;氧气瓶、乙炔瓶不能堆压装卸和存放,甁之间不能发生碰撞;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操作和经营,不得超量和违规操作经营。否则要自行停止经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