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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341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4-11-03
标题 水榭花都收费问题
内容 供暖期临近,我们在物业规定的时间去物业交取暖费,结果却被告知要先交垃圾处理费后才能交取暖费,我们不明白的是物业费都按时缴纳,垃圾处理不是已经都在物业费中包括了吗,这是不是属于乱收费?有时,物业以必须缴清某项费用才能交取暖费、电费、水费等这样的做法来要挟小区业主,侵犯业主合法的权利,这是否合理合法?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请相关领导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回复。
回复人 宁晋县物价局 回复日期 2014-11-10
答复内容       您好:我办接网民情况反映后,立即责成专人对“水榭花都业主反映捆绑收费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现就此问题回复如下:
      1、业主反映捆绑收费的问题不存在。
      2、征收垃圾处理费是依据宁晋县人民政府政字【2009】39号《宁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月/户3元。物业费不包括垃圾处理费,征收垃圾处理费不属于乱收费。
      3、我局工作人员在调查询问过程中向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该物业公司不会捆绑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