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355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4-11-11 |
标题 | 暖气收费 | ||||
内容 | 2007年,《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颁布,规定按照面积收费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建筑面积的90%,并要求积极推进按用热量收费,逐步取消按面积收费制度。现在我们县大部分小区都按照建筑面积100%来收取,这合理吗 | ||||
回复人 | 宁晋县物价局 | 回复日期 | 2014-11-26 | ||
答复内容 |
您好,接到网民情况咨询后,我局高度重视,对“现在我们县大部分小区都按照建筑面积100%来收取取暖费,这合理吗?”问题召开了专门会议,现就此问题回复如下: 1、我局就此问题以告知函的形式于2014年11月14日在宁晋日报、宁晋县电视台、宁晋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刊登和播放。 2、按建筑面积计算缴费额有利于简化计算程序,主要是为了方便用户缴费,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比较清楚明了,而且不容易产生争议。如果按建筑面积90%计费的话,热费价格就会变成每平方米22.78元,对用户来说,缴费总额是一致的。 3、我县制定的供热价格采用了按建筑面积计费的计算方法。并且,《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3号)规定,供热计费面积如何确定,由设区市、扩权县人民政府制定,我县供热标准的制定严格履行了政府定价听证程序,最终标准报政府批准后并报省物价局备案,我县供热标准与省、市的文件规定并不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