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380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4-11-26 |
标题 | 颐和绿洲热点问题关注 | ||||
内容 | 作为颐和绿洲业主代表想问几个业主关心的问题,一是请问颐和绿洲小区已入住3年多了,何时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是小区物业管理松散,水电费代收且收费账目不透明,存在随意加收电损和加压费现象;三是物业费收取依据哪类标准执行,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四是入住几年来物业收取的物业费使用情况为何不公开?五是南区物业后的超市的产权为谁所有,物业所收租赁费进了谁的腰包? | ||||
回复人 | 宁晋县住建局、物价局 | 回复日期 | 2014-12-24 | ||
答复内容 |
您好,接到询问“颐和绿洲业主委员会”等问题的留言后,住建局和物价局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并查阅了相关文件,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邢台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为小区业主自发成立; 二、关于加收电损和二次加压费问题 1、经调查颐和绿洲小区物业不存在加收电损费用的问题,该公司收取电费严格按照,《河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执行。 2、二次加压费是按照宁晋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和宁晋县住房和城建局宁价字(2011)15号文件《关于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的通知》中关于二次加压收费的标准执行的。 三、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依据邢价经费(2004)32号文件要求与业主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物业费每月每平米0.4元;电梯费每月每平米0.3元)。 四、小区超市用房不在公摊之内,建设单位已将这部分租金购买跑步机、乒乓球台等健身器材,今年10月该超市已搬出,已做居委会办公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