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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489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5-02-03
标题 新建小区收取燃气配套费是否合理
内容 你好,我是靚景雅苑小区(行政服务中心西面)的业主,小区交房,开发商要求每户交纳所谓的燃气配套费2800多元,但合同上没有注明有此费用。开发商收取合理吗?盼有关部门给广大业主一个说法。
回复人 宁晋县物价局 回复日期 2015-03-19
答复内容       您好,我局接到情况反映后,立即责成专人对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查阅了相关文件,依据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房价总价款不包含第三方收取的任何费用”及《靓景雅苑天然气配套合同》现就此问题回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根据《购房合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规定:“开放商交房要求每户缴纳燃气配套费2800元”不在房价总价款内。如您还有疑虑,依据《信访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的相关规定,请您提供相关证据(原始购房协议、购房合同及缴纳燃气配套费票据等相关资料)及时与宁晋县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联系!电话:5886129、5884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