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568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5-04-16 |
标题 | 工资问题 | ||||
内容 | 我是晶澳太阳能的一名员工,本月发工资条看过以后发现工资下调,但事先根本未先得到提示,并且加班费用不按照上班工资来算。且车间内使用的劳保自我感觉达不到最低保障(因为刚入厂时所有劳保均有名牌、厂家、使用期限,并且很耐用,现在使用的不仅薄,并且很容易坏,), | ||||
回复人 | 宁晋县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15-05-11 | ||
答复内容 |
您好,接到情况反映后,我局马上派遣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组与晶澳方管理层进行了协调沟通,对工人投诉的情况进行了反馈,并对有关法律政策与管理方进行了宣传和讲解。 晶澳公司随后召开会议,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将工资结构进行了还原。对于劳保的问题,我方责令晶澳方将有关采购的流程、资质等情况向职工加以说明,切实保障员工利益。 如投诉者仍有有不明的地方,可持有效证件到宁高路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咨询或投诉。咨询电话:0319-5809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