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7424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24-05-06 |
标题 | 龙祥瑞府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价格设置过高 | ||||
内容 | 近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省安全生产委员已发布《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其中明确规范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确保居民小区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请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采取措施。 | ||||
回复人 | 宁晋县自规局 | 回复日期 | 2024-05-08 | ||
答复内容 |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充电设施运行企业自主确定价格。宁晋县自规局已联系物业公司做好协调,降低服务成本,物业公司表示准备更换经营者,目前正在商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