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1095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5-11-12 |
标题 | 阳光怡园小区 | ||||
内容 | 我2011年在阳光怡园购房,在今年11月1日交房,算违约金时还给抹掉了百八十,人家说算法不一样,真不知道还有那样算的,这样每位业主就都少了一百左右。 当时让交了电费、水费各200元,说两三天就给卡,还说那两天就有水、有电,可到现在还没通知通水,卡也给不了。等了好几年的房子,本想交了房赶紧装修,可光等水,等的天都冷了,不能装修了,钥匙拿了又有什么用。况且路面还没有修好,泥泞的路面不知怎么走过去。 我想问一下政府相关部门,什么样才符合交房条件?违约金到底怎么算才对? | ||||
回复人 | 宁晋县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5-11-26 | ||
答复内容 |
因为该小区延迟交房给业主带来诸多不便,如延误结婚用房、租房及交通费用的增加等,曾多次上访要求尽快交房,我局也多次约谈开发单位尽快交房。开发公司为了从便民角度考虑,决定在交房的同时完成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据我局了解,自来水已接通,正在进行调压测漏工作,待无问题后即进行通水。至于道路路面由于天气原因,暂时无法施工,开发单位将先进行便道的铺砖工作,我局将督促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至于违约金计算问题,我局建议业主查阅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合同中对涉及违约金等问题的约定,如涉及违约事宜,可由购房家庭和开发企业按协议或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