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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1188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5-12-16
标题 补交养老保险事宜
内容 宁晋县社保局提前不下突然下文让自收自支人员不叫养老保险,以前办理参保时也从来没说让补交,我们对政策也不知道,为什么参保当时不说。现在要补交几万元原先工资少甚至无工资收入,我们要生活,上有老下有小我们怎么过啊?去年补交时为什么少?我们需要按原先的补交,求解决!
回复人 宁晋县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16-01-28
答复内容       您好,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冀人福[1995]23号文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前年度形成的欠费应当予以补缴。邢台市新上“五保合一”信息系统,执行统一补缴政策,即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现工资、现比例补缴。原标准不符合现行政策,无法录入系统。为保障参保人员利益不受影响,我局多次召集各参保单位开会催缴欠费,若单位及个人补缴欠费有困难,可根据自身情况参考我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宁人社[2015]43号文件(已发至各单位)对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