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1367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6-04-27 |
标题 | 康怡医院北住宅楼东单元只收费电梯不让用 | ||||
内容 | 宁晋县康怡医院门诊楼北侧的高层住宅楼东单元的电梯长期不运行,而康医院的物业公司,每年每户收取物业费1432元,其中电梯费644元。由于住高层,无电梯,使我们这些老年人根本就不能爬楼梯,花钱买的房子不能居住。强烈要求政府严厉处罚康怡医院物业公司,立即恢复电梯运行,赔偿住户的损失。 | ||||
回复人 | 宁晋县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6-05-31 | ||
答复内容 | 您好,接到情况反映后我局非常重视,并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查询。经了解,该项目为我县房地产整治项目,目前已接受罚款处罚,正在补办相关手续,群众所反映电梯现已正常使用,停用电梯的原因是该小区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和电梯运行维护费,对此,我局责成物业公司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我局工作人员将不断督促其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对群众所反映问题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