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 120 | 类型 | 监督投诉 | 提交日期 | 2014-06-09 |
标题 | 0 | ||||
内容 | 广电网络公司在裴家庄非法干扰卫星信号 | ||||
回复人 | 宁晋县广电网络公司 | 回复日期 | 2014-06-27 | ||
答复内容 |
根据国务院129号令:个人和单位未经批准安装卫星天线接收卫星信号属违法行为,个人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单位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012年,县委、县政府将“有线数字电视村村通”列为全县民生实事之一,并下发通知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到2014年底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的网络建设,让全县群众看上丰富多彩的有线电视节目,《通知》还要求县职能部门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天线的行为进行清查和治理。 目前,全县除个别村外,都具备了安装有线数字电视的条件,广大群众可以就近到代理点办理安装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