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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120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4-06-09
标题 0
内容 广电网络公司在裴家庄非法干扰卫星信号
回复人 宁晋县广电网络公司 回复日期 2014-06-27
答复内容   根据国务院129号令:个人和单位未经批准安装卫星天线接收卫星信号属违法行为,个人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单位可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012年,县委、县政府将“有线数字电视村村通”列为全县民生实事之一,并下发通知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到2014年底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的网络建设,让全县群众看上丰富多彩的有线电视节目,《通知》还要求县职能部门对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天线的行为进行清查和治理。
  目前,全县除个别村外,都具备了安装有线数字电视的条件,广大群众可以就近到代理点办理安装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