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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4939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21-07-17 |
标题 | 有关学生证明 | ||||
内容 | 你好,我是在校大学生,家庭是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学校要求开具证明,请问这两份证明是到民政局进行开具吗? | ||||
回复人 | 民政局 | 回复日期 | 2021-07-20 | ||
答复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印发的《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我市创建无证明城市以来,对证明事项进一步进行了清理规范。 享受低保的已由民政部门发放了低保证,不应再由民政局出具类似的证明。 扶贫职责已由民政部门整体划转到乡村振兴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