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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4986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21-07-31
标题 申请公租房
内容 咨询一下,如何申请公租房?
回复人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21-08-03
答复内容

    我局第一时间与反映人取得电话联系,通过电话初步了解,反映人目前户籍所在地在耿庄桥镇,不符合现行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我县现阶段要求申请廉租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县城规划区内常住户口;2、申请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24126元)以下;3、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4、申请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虽转让过住房,但住房面积达不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5、同一户籍上的多个核心家庭可以分别申报,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重叠;6、住房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符合以上条件可在工作时间到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本人持户口本及身份证进行申报,经审核合格后列入住房保障对象并发放廉租住房补贴,如有不明事项也可拨打电话589064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