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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编号 | 232 | 类型 | 在线咨询 | 提交日期 | 2014-08-22 |
| 标题 | 户口簿曾用名可以不填吗? | ||||
| 内容 | 我女儿经申请改了姓氏,去派出所更改户口簿中女儿信息时,曾用名一栏打印的是以前的名字,孩子还小,不想让她知道此事,请问曾用名一栏可以不打印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 ||||
| 回复人 | 宁晋县公安局 | 回复日期 | 2014-08-29 | ||
| 答复内容 | 收到网民情况咨询后,我局立即对该情况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户口本曾用名一栏不可以不打印,因姓名变更后,曾用名一栏为河北省人口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项,户口本的打印必须由河北省人口管理系统打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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