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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印发通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 河北省印发通知,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顶格落实国家政策,打出失业保险政策组合拳,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稳岗位方面。对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4年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严重失信参保单位、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企业,不享受此政策。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提技能方面。对参保缴费1年(含)以上、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3次补贴,其中非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最多补贴1次。推动证岗相适,提高补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服务企业岗位需求和本地产业发展。

    保生活方面。要扎实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策红利尽早充分释放。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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