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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启动2025年第一批创业担保贷款的公告
  • 关于启动2025年第一批创业担保贷款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9]1号)、河北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规[2024]4号)精神,为给予广大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及用途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固定工作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57周岁、女47周岁以下的重点就业群体: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及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方式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需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主要是指宁晋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距离退休年龄三年以上)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还款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分不予贴息。

    四、创业担保贷款限制条件
        1、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从事的经营项目须为国家非限制性行业。即从事的经营项目不得为: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典当、美容等行业。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记录和不良记录。

    五、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3、反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诺及证明

    4、《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承诺书》;

    55寸法人及门市合影照片;

       借款人本人就业创业证;

    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已婚人员为夫妻双方详细版);

    带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材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用工合同。初次申请需带动2名未就业人员就业,符合第二、三次贷款条件的需带动3名未就业人员就业。)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还需提供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
        备注:提交材料时核对原件及携带复印件3份
       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宁晋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915室;2025年8月8日至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咨询电话:

    县小额贷款担保管理中心:5886001

    中国工商银行宁晋支行:5801650。


    附件:宁晋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宁晋县贷款承诺书.doc

                 反担保人承诺及证明.doc

     

    宁晋县小额贷款担保管理中心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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