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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公告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5-11-27

关于开展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


根据冀财规﹝2018﹞21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家稳就业保民生有关政策,现开展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失业登记后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办理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领程序:申请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需身份证、社保卡或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和学籍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与场地合照5寸照片、《个人补贴申请表》(附件自行下载)、初次创业证明、初次创业承诺书、最近半年财务报表(经营性票据等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申报单、完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本人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凤凰广场北邻)一楼B06号窗口办理。

四、办理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五、咨询电话:5689069。

特此公告


附件:初次创业社保补贴承诺书.doc

个人补贴申请表.xlsx


宁晋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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