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3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落后。2021年至2024年,邢台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分别为倒6、倒23、倒13、倒5;2024年12个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58.3%,虽完成省定考核目标,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4.3个百分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2月3日至2026年 2月 14 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024465(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jsk2689139@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落后。2021年至2024年,邢台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分别为倒6、倒23、倒13、倒5;2024年12个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58.3%,虽完成省定考核目标,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4.3个百分点。 |
整改实施主 体 |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持续改善 |
整改措施 | (一)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管控,充分发挥县水专家组作用,紧盯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密切关注河流水质状况,及时指挥调度和巡查指导。 (二)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雨污管网改造,减少降雨期间雨污混流直排入河对断面造成不利影响;完成已发现的4处庭院排水管网混流点位分流改造工作。 (三)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新发现的排污口及时录入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对非法排污口一律封堵拆除。 (四)积极谋划水生态治理项目,做好项目入库、资金争取等工作,加快推进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 (五)实施多水源生态补水。积极协调闸坝生态调度,加强多源补水,争取外调水,确保河道生态基流稳定。 |
完成情况 |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及各沿河乡镇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2025年1—12月份我县国省市考断面年均值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一)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管控。积极落实市指挥中心指令,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重点河道入河排口进行12次夜间采样排查,国省考断面溯源排查51余次,河道重点断面溯源排查14次,通过高密度监测溯源,提升水环境监管效能。 (二)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雨污管网改造,减少降雨期间雨污混流直排入河对断面造成不利影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成城区庭院管网雨污分流4个点位和城区背街小巷错接混接10个点位(200余米)的改造工程。 (三)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宁晋县录入《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入河口100个,我县持续加大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非法排口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坚决做到动态清零。 (四)积极谋划水生态治理项目,促进河道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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