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3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取暖用水管理缺位。采用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取暖是城乡居民供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地下水源热泵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部分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回灌不到位,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或外环境,不仅大量浪费水资源,而且污染水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 2月 14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319-2215582(市水务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取暖用水管理缺位。采用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取暖是城乡居民供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部分地下水源热泵没有办理取水许可证,部分地热井、地下水源热泵回灌不到位,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或外环境,不仅大量浪费水资源,而且污染水环境。 |
整改实施主 体 |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规范取暖用水,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 |
整改措施 | 组织对全县地热井及水源热泵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限期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涉及无证取水的,加快推进补办取水许可或替代热源;涉及回灌不到位的,属计量问题的对计量设施进行维护校准;属回灌设备问题的对回灌设施进行维护或增设回灌设施,确保合法合规取水。 |
完成情况 | 对照整改方案内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制定了《宁晋县水源热泵取用水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县水源热泵开展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建立了问题台账。 二是县水务部门根据排查发现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因计量设施损坏,造成回灌率低的小区,限期对小区水源热泵计量设施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达到回灌要求;对回灌井泥沙淤积、回灌不达标的小区,督促及时清洗和维修淤堵的回灌井;对因回灌井数量不足、回灌能力差,造成回灌不达标的小区,督促和指导其完成补充回灌井数量和进行回灌井的改造、修复工作;对涉嫌无证取水的,对其水源热泵进行关停,督促符合补办取水许可条件的及时进行补办。目前,排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三是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地热勘查开发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2025年9月对我县于2020年8月份封停的36眼地热井进行全面排查,经查36眼地热井全部处于封停状态,未发现违法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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