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3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新河县的46眼地热井,有14眼未按规定上传实时流量,已安装流量计的隆园小区地热井2024年取水量为2.9万吨,全部未回灌直排外环境;南和区河郭镇东徐旺村新民居地下水源热泵取水量36.43万吨,回灌率仅为59.78%;平乡县财满街小区地下水源热泵设有2个回灌井均损坏,尾水直排雨水管网;抽查宁晋县11处水源热泵,8处未回灌”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4 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319-2215582(市水务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新河县的46眼地热井,有14眼未按规定上传实时流量,已安装流量计的隆园小区地热井2024年取水量为2.9万吨,全部未回灌直排外环境;南和区河郭镇东徐旺村新民居地下水源热泵取水量36.43万吨,回灌率仅为59.78%;平乡县财满街小区地下水源热泵设有2个回灌井均损坏,尾水直排雨水管网;抽查宁晋县11处水源热泵,8处未回灌。 |
整改实施主 体 |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确保水源热泵尾水回灌率达标,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 |
整改措施 | (一)针对存在的水源热泵尾水回灌问题制定“一井一策”整改方案,加快推进落实,确保尾水回灌率达标。 (二)组织对全县地热井及水源热泵取水许可办理及回灌情况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限期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合法合规取水。 |
完成情况 | 对照整改方案内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针对水源热泵尾水回灌问题制定了《宁晋县水务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结合反馈问题,分类型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及标准,确保尾水回灌率达标。具体情况为: 1.对因计量设施损坏,造成回灌率低的宁晋县玉统产业园、宁晋县众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德馨园小区)及宁晋县恒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繁荣嘉园小区)3家小区,完成了对水源热泵计量设施的维修和更换,现计量设施均运行正常,达到回灌要求。 2.宁晋县九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鹏亮小区)对泥沙淤堵的回灌井,进行了高效洗井作业,恢复渗透性能,现该小区回灌井已恢复正常,能达到回灌要求。 3.对因回灌井数量不足、回灌能力差,造成回灌不达标的2家小区,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锦绣星城小区按照水源热泵系统取回水能力,新增3眼回灌井,水源热泵机井达到7眼,实现取暖季水源热泵的回灌要求;沈鹏佳苑小区完成对回灌井的改造修复,配备水源热泵机井10眼,弥补了回灌能力缺陷,达到回灌要求。 4.对位于禁采区范围内的2个小区,分别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法苑小区已关停取缔水源热泵系统,切换为空气能取暖;滨河社区已关停取缔水源热泵系统,并与市政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协议,小区已实现集中供热。 二是制定了《宁晋县水源热泵取用水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县地热井及水源热泵开展排查,按要求建立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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