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6-02-04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河北尔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李会方申请工伤认定一案,因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02605280001)。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李会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605280001.pdf
202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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