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4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偏低,2024年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2021年下降4.5%,分别低于全国重点城市和全省平均水平4.5和2.1个百分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024465(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偏低,2024年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2021年下降4.5%,分别低于全国重点城市和全省平均水平4.5和2.1个百分点。 |
整改实施主 体 |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持续下降 |
整改措施 | (一)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合理调控煤炭消费,完成市下达压煤目标任务。完成19台生物质锅炉淘汰任务。 (二)深挖工业企业工程减排空间。对14家重点涉气企业实施排放总量与浓度“双控”,严管工业企业排放,减少数据波动,确保分钟稳定,小时达标;特殊时段协商重点企业生产调控,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量。推进宁晋县康都药业公司环保设施提升改造。 (三)深入推进移动源减排。强化路检路查及入户抽查力度,加大对重型车尾气排放超标、违规加装作弊装置、后处理装置不正常使用等车辆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强化油品储存及流通领域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淘汰68辆国一排放标准及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辖区内开展新能源货车更新,完成市安排的新能源车辆更新任务。 (四)强力推进全域控尘。聚焦建筑工地、线性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地、城乡道路和公路、平交路口、城镇裸露地块、建筑垃圾贮存场和物料堆场等8个领域开展扬尘污染治理。 (五)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充分利用好禁烧“天眼”工程及24小时监控平台,积极调动各级力量,加强巡查检查,严防死守。对火情频发的,严格按照《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追责问责。 (六)强化散煤复燃治理。加强对散煤销售网点散煤质量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劣质散煤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采暖季散煤复燃监督检查,严防散煤复燃。 |
完成情况 | 2025年以来,我县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35、同比下降6.77%,PM2.5浓度4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2%,PM10浓度为7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2%。全年优良天数253天、同比增加1天,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减少5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持续下降。 (一)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合理调控煤炭消费,2025年市下达我县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控制量目标为899841吨,我县实际完成899439.4吨,低于控制目标,完成市下达任务。根据《2025年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宁晋县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企业共17家19台已完成退出,全部达到管道断开、炉体移位的标准。 (二)深挖工业企业工程减排空间。对14家重点涉气企业实施排放总量与浓度“双控”,严管工业企业排放,减少数据波动,确保分钟稳定,小时达标;特殊时段协商重点企业生产调控,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量。已完成宁晋县康都药业公司生物质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三)深入推进移动源减排。一是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警大队联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对车辆尾气排放情况、是否加装作弊装置、后处理装置使用情况等开展重点检查。截至12月31日,路检路查10550辆次,发现问题车辆191辆次,主要问题类型为垫高温度传感器、尿素液低,已完成整改。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入户抽查力度,共入户抽测422辆次,同时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抽测,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已完成2025年度68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二是县商务局积极开展黑加油站点排查整治,联合属地政府清理黑加油站点2个,非法流动售油车3辆,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查实5起违规销售成品油行为,查扣非法流动售油车2辆。 (四)强力推进全域控尘。制定《宁晋县2025年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对辖区内扬尘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污染源台账,实施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扬尘污染问题。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加大扬尘管理力度,每天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罚扬尘问题17起,处罚款33.1万元。 (五)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充分利用好禁烧“天眼”工程及24小时监控平台,积极调动县、乡镇、村各级力量,加强禁烧巡查检查,严防死守。对火情频发的,严格按照《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追责问责。2025年,对一周内发生3起火情的耿庄桥镇、四芝兰镇及换马店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六)强化散煤复燃治理。一是组织召开劣质散煤管控“冬病夏治”攻坚行动部署会、散煤治理工作部署会、散煤管控攻坚推进部署会等会议,印发《宁晋县散煤管控“冬病夏治”攻坚行动方案》《2025年散煤销售管控工作方案》,持续对3家散煤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散煤销售质量关。二是印发张贴散煤禁烧通告400份,悬挂散煤禁烧条幅10余条,开展散煤治理宣传进乡村活动,营造浓厚的禁煤氛围。三是持续查办销售劣质散煤、无照经营等违法案件,截至2025年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废旧厂房、停车场、旧院落等重点部位600余家,办理散煤案件2起,结案1起,罚款0.98万元,取缔劣质散煤存放窝点6个,没收散煤37.96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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