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气象台2026年2月6日8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计今天白天到夜间阴转多云,北风转南风2~3级,最低气温-7℃,最高气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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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验收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4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PM2.5浓度“十四五”规划目标难以完成,作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指标之一,2024年邢台市PM2.5浓度44.5微克/立方米,较2021年上升1.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7.7微克/立方米,较2021年扩大3.5微克/立方米;比《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的2025年PM2.5浓度目标高4.5微克/立方米,如期完成难度极大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24日至2026年228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024465(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PM2.5浓度“十四五”规划目标难以完成,作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指标之一,2024年邢台市PM2.5浓度44.5微克/立方米,较2021年上升1.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7.7微克/立方米,较2021年扩大3.5微克/立方米;比《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的2025年PM2.5浓度目标高4.5微克/立方米,如期完成难度极大。

整改实施主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2025年宁晋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PM2.5浓度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

(一)狠抓企业减排。坚定不移减总量,通过日常管控和污染天气应对,力争全年排放量持续下降。

(二)深挖工程减排。关停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加快砖瓦窑分批有序转型退出。

(三)严格执法监管。排查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偷放问题;全面开展“散乱污”排查,查处一家取缔一家,实现动态清零。

(四)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后,全力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全面降低排放量。

(五)根据工作情况,并结合上级有关目标要求,适时调整“十四五”规划PM2.5浓度目标。

完成情况

2025年宁晋县PM2.5年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已完成《2025年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浓度42微克/立方米)。

(一)狠抓企业减排。坚定不移减总量,通过日常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全年排放量持续下降。县大气指挥中心根据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实际排放情况,制定重点企业污染物小时浓度排放限值和排放量,24小时盯守企业在线数据,发现企业小时浓度超限值情况,及时推送相关中队现场核实情况并督导企业采取措施,降低浓度排放,达到降低排放总量的目的。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紧盯企业污染物分钟排放浓度,避免污染物波动导致小时超限值,2025年推送企业污染物排放超限值问题1322个。

(二)深挖工程减排。关停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宁晋县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企业共1719台,2025年完成19台生物质锅炉退出任务。加快砖瓦窑有序转型退出,完成1家砖瓦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注销。

(三)严格执法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充分利用在线监测数据筛查、无人机飞检、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和群众反映的信访件、舆情等线索,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查,特别是对恶意超标、连续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截至2025年底,通过非现场线索检查涉VOCs企业1160家,发现环境违法立案问题14个,其中结案8个,处罚金额26.8059万元,不予处罚案件2个,正在办案阶段未办结案件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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