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4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督察期间,发现黑臭水体6个,涉及4个县(市、区),有的反复反弹,久拖不决。2024年4月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南宫市的4个黑臭水体问题,其中2个出现反弹,王道寨渠建材商贸城至中医院段黑臭水体总长约1.8公里,水体面积将近7000平方米,群众反映强烈;世恒苑小区南侧面积近3万平方米的坑塘,周边遍布生活垃圾,水体颜色浑浊,存在异味”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024465(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督察期间,发现黑臭水体6个,涉及4个县(市、区),有的反复反弹,久拖不决。2024年4月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南宫市的4个黑臭水体问题,其中2个出现反弹,王道寨渠建材商贸城至中医院段黑臭水体总长约1.8公里,水体面积将近7000平方米,群众反映强烈;世恒苑小区南侧面积近3万平方米的坑塘,周边遍布生活垃圾,水体颜色浑浊,存在异味。 |
整改实施主 体 |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
整改措施 | (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常年或季节性有水的农村坑塘、沟渠清单水体实施全覆盖巡查,健全完善动态清零机制。 (二)县城管局:加强城市建成区水体排查,推动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
完成情况 | (一)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坑塘(沟渠)巡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村级每周巡查一次,乡镇每月巡查一次的巡查制度,形成了农村坑塘(沟渠)清单和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 (二)2025年组织开展2次专项执法检查。对常年或季节性有水的农村坑塘(沟渠)实施全覆盖巡查,共排查坑塘(沟渠)592处,共发现问题71处,建立了清单台账,已督促乡镇全部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做到了动态清零。 (三)县城管局联合相关单位持续对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严格排查,2025年县城建成区未发现黑臭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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