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4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简单粗放。督察发现,11个畜禽养殖场无防渗、防雨、防溢流措施,涉及南宫市、襄都区、任泽区、巨鹿县、平乡县、威县、临西县等7个县(市、区)。威县侯贯镇义和营村迎召养殖场和其南侧的无名养殖场粪污防渗暂存池闲置,直接排入外环境,无名养殖场院内还存有散煤约1吨”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2月4日至2026年 2月 28 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024465(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简单粗放。督察发现,11个畜禽养殖场无防渗、防雨、防溢流措施,涉及南宫市、襄都区、任泽区、巨鹿县、平乡县、威县、临西县等7个县(市、区)。威县侯贯镇义和营村迎召养殖场和其南侧的无名养殖场粪污防渗暂存池闲置,直接排入外环境,无名养殖场院内还存有散煤约1吨。 |
整改实施主 体 |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确保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养殖场粪污直排现象 |
整改措施 | 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力度,并组织各乡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对畜禽粪便露天堆存晾晒,粪污贮存设施未落实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污水横流等问题进行整治。 |
完成情况 | (一)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印发《关于推介发布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推技术的通知》,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力度,组织各乡镇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集中指导,确保养殖场内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指导并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台账。 (二)制定《宁晋县畜禽养殖领域环境污染行为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畜禽粪便露天堆存晾晒,粪污贮存设施未落实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污水横流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共排查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144家,发现问题3处;规模以下290家,发现问题27处,已全部立行立改。 (三)扩大技术宣传。发放《宁晋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和《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告知书》300余份。深入基层,指导养殖户科学处理和合理利用畜禽粪污,严禁粪污直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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