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6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PM10浓度今年以来快速上升。2024年,邢台市PM10浓度75.7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倒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6微克/立方米。截至4月3日督察结束时,邢台市PM10浓度8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2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底拉大4.5微克/立方米。2025年2月,市区主次干道积尘负荷走航数据显示,40条道路中有27条低于优级(0.3g/m²)
要求,占比高达67.5%。督察组在信都区、经开区、临城县等8个县(市、区)发现扬尘污染问题5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3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024465(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PM10浓度今年以来快速上升。2024年,邢台市PM10浓度75.7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倒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6微克/立方米。截至4月3日督察结束时,邢台市PM10浓度8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2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底拉大4.5微克/立方米。2025年2月,市区主次干道积尘负荷走航数据显示,40条道路中有27条低于优级(0.3g/m²)要求,占比高达67.5%。督察组在信都区、经开区、临城县等8个县(市、区)发现扬尘污染问题58个。 |
整改实施主 体 |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PM10浓度较2024年持续下降 |
整改措施 | (一)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加大建筑工地、线性工程等大型施工现场各类施工作业管控力度,督促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要求。尤其做好高空扬尘治理,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建筑主体门窗洞口全部用2000目密目式防尘网封闭,对门窗洞口脱落、破损的密目式防尘网开展更换、修复,楼层建筑垃圾日产日清,洒水冲洗,有效减少高空扬尘污染。 (二)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对全县国省干道、城区主次干道、县乡道路,合理安排清扫保洁时间。 (三)强化重点点位整治。针对重点区域周边扬尘源,精准排查,高标准整治,加强路面机扫保洁和裸露土地硬化绿化工作;对重点企业厂矿道路、内部道路、国省干线平交路口、大型停车场、物流园等部位,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确保管控到位,不反弹。 |
完成情况 | 2025年以来,我县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县空气质量PM10浓度为7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2%。全年优良天数253天,同比增加1天,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减少5天。 (一)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管控。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七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市政工程的扬尘治理工作。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施工现场登记;对高楼层门窗洞口严密封闭,对楼层清扫作业、施工现场道路积尘等重点环节严格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隐患。督促各在建项目完善施工工地出口车辆冲洗设施,严格落实“3+2”车辆管控模式,监督驶出车辆必须清洗到位,杜绝带泥上路。累计出动巡查人员2510人次,巡查项目26个。 (二)强化道路扬尘管控。一是城管部门加强对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严格落实县大气指挥中心管控建议,及时调整作业时间、作业区域,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根据天气情况,强化主要道路和站点及周边区域道路洗扫保洁作业。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深层次”洗扫;对人行便道、绿化带接口、收水口等区域,实行人工冲洗,确保将大气指令落实到位。二是交运部门强化对国省干线道路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出动洗扫车8台,洒水车10台,严格落实《邢台市重点道路扬尘防治分级管控方案》要求,一级管控区清扫车辆每日湿扫不少于2遍,洒水不少于4遍。一般管控区根据路面实际情况2~3天湿扫不少于1遍,每日洒水不少于1遍。特殊时段,严格落实市县大气指挥中心指令作业,有效控制道路扬尘。 (三)针对重点区域周边扬尘源,精准排查,高标准排查。对重点区域周边进行巡查,对排查发现的施工扬尘、裸土、建筑垃圾等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单位,要求现场立即整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高质高效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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