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6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多发频发。2023年,邢台市建筑垃圾产生量达到236万吨,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0%,私拉乱倒现象较普遍”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3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685021(市城管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多发频发。2023年,邢台市建筑垃圾产生量达到236万吨,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0%,私拉乱倒现象较普遍。 |
整改实施主 体 |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
整改措施 | (一)强化源头管控,严控垃圾产生。实行建筑垃圾产生量申报制度;向工地推广设置分类堆放点,同时开展宣传以提升责任意识。 (二)规范运输处置环节,杜绝私拉乱倒。运输单位办理运输核准后参与运营,对运输车辆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划定备案登记的消纳设施,严禁在场地外倾倒建筑垃圾;加强夜间和突击检查,对违规行为从严处罚。 (三)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利用效率。对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监管及业务指导,鼓励企业引进技术、提升产能,提高利用效率。 (四)强化联合执法。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涉嫌违规的按照相关制度立案处罚。 |
完成情况 | (一)加强源头管控 1、县城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及时备案,对建筑垃圾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实行全程监管,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备案。指导施工单位在项目场地设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存放。 2、今年宁晋县作为全省建筑垃圾电子联单试点县之一,率先在全省实行建筑垃圾电子联单管理机制。建设项目提交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勘察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等全部录入管理平台,产生的建筑垃圾量、回填量、运输量、处置量更规范清晰。局各股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出台了《建筑垃圾管理职责分工及备案流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建筑垃圾实现了全链条闭环管理。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12319数字城管服务热线及单位电话5865098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咨询。印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指南》,广泛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企业进行宣传,让其知晓办理备案的流程及所需准备的资料,更快捷有效的实现业务办理。 (二)县城管局持续开展整改工作 1、对沿街商户、建筑工地等进行入户宣传,印发《明白纸》4000余份,同时,利用门前五包责任群开展广泛宣传,切实增强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规范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规运输等行为。 2、所有车辆全部安装了北斗定位系统,确保建筑垃圾处理和渣土堆填等全部进入消纳设施场地。 3、每日夜间安排执法人员对城区内建筑工地进行不定时巡查管控,对未办理运输手续或不按路线时间运输作业的渣土车及时发现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累计发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42起、车辆带泥上路行为1起,均已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4万元,有力震慑了违规运输和处置行为,维护了城区环境和道路整洁。 (三)加大资源化利用处理能力 对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监管及业务指导,我县建有建筑垃圾处理企业1家,为宁晋县宇天建筑垃圾处理服务有限公司,为了提高建筑垃圾的处理及再生利用,县城管局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引进新技术、上新项目。2022年建设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为河北强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利用宇天建筑垃圾处理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完后剩余的建筑垃圾粉料、废料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粉煤灰、石膏等进行再生利用,生产蒸压砌块,设计年产30万m³。该项目在2023年被省住建厅列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学习。 (四)强化执法监管 城管、交警、交运等部门在城区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未办理运输手续、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运输作业的渣土车辆,做到及时发现、依法处置。通过联合执法,形成了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了违规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提升了道路安全和市容环境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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