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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6)整改验收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2-09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散乱污”企业禁而不止。2024年,省大气督导组共发现各类“散乱污”问题30个。其中,任泽区10个,平乡县6个,最为突出。此次督察期间又发现“散乱污”问题12个,涉及7个县(市、区),其中平乡县、任泽区各3个,依然最多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29日至2026年227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024465(市生态环境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散乱污”企业禁而不止。2024年,省大气督导组共发现各类“散乱污”问题30个。其中,任泽区10个,平乡县6个,最为突出。此次督察期间又发现“散乱污”问题12个,涉及7个县(市、区),其中平乡县、任泽区各3个,依然最多。

整改实施主  

中共宁晋县委、宁晋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一)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在辖区内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分类施策,全面整治。对关停取缔类的,“两断三清”到位;对提升改造类的,采取先停后治措施;对搬迁入园类的,采取停产措施,进驻园区后企业安装治理设施,完善相关手续后开工生产。

(二)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对已取缔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坚决遏制屡禁不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的发生。

完成情况

(一)制定排查整治方案。要求各乡镇加大对“散乱污”企业自查整治力度,建立动态清单,对发现的“散乱污”问题一盯到底,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确保“动态清零”。同时,进一步加强排查监督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监管机制和巡查机制,充分发动网格员积极性,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对已取缔的企业进行常态化检查,坚决遏制屡禁不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的发生。

(三)深化排查整治成效。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自查发现“散乱污”问题1个,已按照要求拆除取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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