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6-05
根据《2026年宁晋县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县计划公开招录一家承担2026年度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承担单位,采用自愿报名和专家测评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承担单位资质条件具体要求条件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对全县12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设施维护、定点调查、试验对比、采样测试、数据上报、农户补贴、宣传培训等。最高限价4.8万元,最低价录用。
二、承担单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1.通过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土壤样品检测能力验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2.独立法人,承担过河北省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或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认定的(CMA)证书,且能力范围覆盖本项目检测内容及项目。
4.检测人员开展此类似项目检测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两年,提供检测人员检测证书、检测单位相应业绩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5.自愿从事该项试检验工作,并提出书面申请,承诺按国家或农业行业规范要求开展检验。
三、承担单位提交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或负责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CMA认证书、报价单、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书。3.提供近三年完成过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合同、第三次土壤普查合同、检测报告复印件、耕评报告复印件等均可。4.技术人员检验证书、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四、承担单位的确定流程
1.报名:请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日内到农业农村局东楼101、102报名(电话:0319-5510233)过期不再受理,同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2.评审:我局组织专家形成评审小组,于公告之日起3日后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拟定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3.公示:对拟定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承担单位。
五、评审程序:
1.申请资料文件的提交。申请单位在评审开始前递交相关资料,评审开始后才提交资料的单位,评审小组应予拒收。
2.资料审查。评审小组分别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定。
3.拟定承担单位。若报名单位只有一家,报名单位条件符合则确定为承担单位,若有多家,通过专家对提交材料的评审,以最低价择优录取一家。结果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即可确定为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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