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9-18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的公示
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位于鼓楼街以南、国道339以北、规划东华路以东,面积3.1780公顷,已完成征地组卷并经省政府批复,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有特定选址要求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依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有特定选址要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经济开发区请示及县政府的批示,已编制完成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规划条件论证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2日。
公示地点: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项目现场
公示反映方式:如您对公示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您在公示期内持身份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您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公示届满,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319—5886215
附件:宁晋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方案规划管控图则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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