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年就业见习网上报名的公告
按照2024年度就业见习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新一批就业见习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二)16-24岁失业青年(上岗时不得超过24周岁,以身份证时间为准)。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在校生身份,包括全日制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的,专接本或考研已录取的;名下有工商执照登记记录的(含吊销);在企业参保或担任职务的;参加过青年就业见习的;其它政策不允许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
(四)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的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报名程序
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资格复核”的程序,通过复核后方可正式上岗。
(一)线上报名
9月2日至9月6日下午16:00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手机“河北人社APP”,在首页点击“更多服务”,选择“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按见习单位全称搜索并选择见习岗位,报名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名人员类别。
符合条件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无效,系统自动删除)。岗位名额报满为止。
(二)岗位对接
9月7日至9月12日,见习单位与线上报名人员联系、面试,经双向选择,确定录用意向。
(三)线下复核
9月13日-9月20日,见习单位和录用人员到宁晋县就业服务中心,录用人员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1.《邢台市就业见习申请表》、《邢台市就业见习承诺书》各1份(见公告附件);《就业创业证》(须为失业登记状态)电子证打印件1份。
2.身份证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一寸蓝底照片两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无社会保险证明(河北人社APP可查),无营业执照证明(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可查)。
3.离职证明或离职协议书复印件1份(仅16-24周岁失业青年需要提供)。
经资格复核不符合见习条件的,取消本次就业见习资格。
附件:附件1 宁晋县2024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邢台市就业见习申请表.doc
附件3 邢台市青年就业见习承诺书.doc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