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6-01-14
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张欢(身份证号:612724*********330):
本机关受理张欢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一案,因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通知书》(宁人社劳监催通字〔2026〕第004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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